园区企业完成税收任务奖励政策

时间:2014年11月27日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:收藏此文 【字体:

  

    1、入园企业完成所规定的税收任务之后统一奖励总纳税额的2%(不分税种);

    2、如果入园企业完成超过税额任务的1.5倍(含1.5倍)后,奖励总纳税额的3%(不分税种);

    3、如果入园企业完成超过税额任务的2倍(含2倍)后,奖励总纳税额的4%(不分税种)

 

(作者:佚名 编辑: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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